第二十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托全市统一的"12345"电梯应急救援电话,建立电梯应急救援系统,整合电梯使用单位、维护保养单位和社会救援组织等力量,统一协调指挥电梯应急救援工作。

地方法规 ·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