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燃放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