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