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第三条已修改本条例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对本行政区域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下列文件:(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二)省人民政府和西宁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四)其他应当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10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