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保护学生身心健康,保障校园良好的教育环境,推动平安校园、文明校园建设,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