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旅游条例/第二章 旅游促进第十一条已修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设立公益性旅游网站,重要旅游城镇和旅游集散地应当设立旅游咨询中心和相应的旅游咨询站(点)。机场、宾馆、饭店等旅游者聚集的场所,应当摆放免费索取的旅游宣传品,有条件的可以设置自助交互式旅游信息多媒体设施,为旅游者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3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