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章 扬尘污染防治第六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落实绿化责任制,加强城市建成区以及周边地区绿化,防治扬尘污染和土壤风蚀影响。绿地、绿化带的管理维护单位负责绿化施工、养护作业的扬尘污染防治,绿化施工养护作业结束后应当及时清理现场。绿地、绿化带内的裸土应当覆盖,树池、花坛、绿化带等覆土不得高于边沿。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