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职责做好保护耕地和促进粮食生产等粮食安全保障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