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第二十六条有效自治区鼓励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与企业相结合,联合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可以参与政府有关部门或者企业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招标投标活动。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