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章 执法监督第二十九条已修改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部门职责范围、管理规范、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处罚标准等信息向社会公布,及时公布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行政许可、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地方法规 · 百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