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第二十二条已修改登记证书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行业协会应当在三十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章程修改的,行业协会应当在三十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4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