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大风灾害防御条例/第二章 预防措施第十六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在学校、幼儿园、博物馆(展览馆)、科技馆、图书馆、电影院、文化馆、体育场(馆)、医院、机场、车站、商场、批发市场、旅游景区等公众聚集场所和灾害易发区域建立大风灾害预警信号接收设施。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建立大风灾害预报预警体系,及时对大风天气进行预报预警,提升短时临近预报预警能力。地方法规 · 克拉玛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