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开发区应当坚持市场运作、政策引导、统筹协调、创新机制、生态优先、产业驱动、产城融合的原则,提高开放合作水平,增强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

地方法规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