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鼓励企业、单位和个人在开发区内设立法律服务、审计、会计、评估、金融、保险、信用评级、信息咨询、技术咨询、产权交易等中介服务机构,为开发区的生产经营和创新创业活动提供服务。

地方法规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