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第三章 投资与开发管理第十七条有效开发区内的土地开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兴建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地方法规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