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第三章 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第十五条已废止向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案,在大会闭会期间,先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经常务委员会依照本规定第四章规定的程序审议后,再决定提请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由常务委员会或者提案人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地方法规 ·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