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则/第七章 地方性法规的报批和公布第三十九条已修改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批准决定中要求修改的,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要求修改后公布并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地方法规 · 金昌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6月29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