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田家庵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大通区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寿县、凤台县、潘集区人民政府应当确定并公布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时间。毛集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时间由其管理委员会报请市人民政府决定后公布。

地方法规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