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农村公路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明确安全和质量管理责任,落实安全和质量保证措施。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