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十四条有效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农村公路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明确安全和质量管理责任,落实安全和质量保证措施。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