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行业协会和其他组织应当制定文明守则、村规民约、社区居民文明公约、行业守则或者其他文明行为规范,将本条例规定的内容融入其中,鼓励和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地方法规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