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测绘单位不得超越测绘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从事地理信息测绘活动,不得以其他测绘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地理信息活动,不得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地理信息活动。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