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当鼓励科技类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等为科技人员和创业企业提供服务,依法开展各种形式的科技活动。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