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农村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废止本条例所称农村环境,是指影响农村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因素的总体,包括土壤、大气、水、生物和农民居住场所等。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