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第十二条有效赡养人应当依法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保证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成年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以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