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有效每年老年节所在月为本省敬老月。敬老月期间,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开展专项敬老、助老活动。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