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古茶树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规定的,由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其违禁投入品,并对个人处以5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