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古茶树和古茶树后备资源的日常管护应当明确管护责任人。权属明确的,由所有权人为具体管护责任人,权属变更,管护责任相应变更;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由经营权人负责;权属不明的,由当地村(居)民委员会、社区负责。

地方法规 ·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