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已修改

实施大数据安全管理,应当坚持正确的网络安全观,遵循统一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风险防控、权责统一、包容审慎、支持创新的原则。

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