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第九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条已修改依据本条例对单位作出十万元以上、对个人处以五万元以上罚款处罚决定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31日第六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