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第八章 管理监督第五十八条已修改渭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对渭河及其支流水事纠纷进行协商和调处。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31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