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第七章 生态建设和保护第五十五条已修改渭河流域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沿河周边水产养殖和布局,划定畜禽养殖场禁止建设区域,推广生态养殖技术,减少水产养殖污染。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3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