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第三章 水资源管理第十五条已修改渭河流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制定,经省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执行。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3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