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已修改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未按规定配备辐射监测装置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