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实施与监督第二十八条已修改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推进医疗行业文明建设,优化服务流程,加强医患沟通,维护良好就医环境。地方法规 ·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