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九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当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倡导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地方法规 · 新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