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条有效本条例所称畜禽养殖污染是指畜禽养殖产生的粪便、污水以及畜禽尸体等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和破坏。地方法规 · 新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