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八章 其他规定第六十五条已修改地方性法规一般应当包括立法目的、立法依据、适用范围、主管机关、调整对象、行为规范、法律责任等内容。地方性法规应当明确规定施行日期。地方法规 ·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