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九章 附则第七十四条已修改业主自行管理或者委托其他管理人管理物业的,参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第七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