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九章 附则第七十一条已修改征求业主意见、召开业主大会、表决事项等需要全体业主周知的信息,除依据本条例规定公示或者公布外,还应当通过电子通信或者互联网等渠道告知有关业主。地方法规 ·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第七十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