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修改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规范服务行为,依法制定和组织实施自律性规范,组织业务培训,调解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纠纷,协助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有关监督管理工作,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地方法规 ·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