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第五章 档案信息第三十三条有效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建立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地下管线产权、管理单位建立本单位地下管线信息系统,保障信息系统实现动态管理和维护。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和地下管线产权、管理单位信息系统应当采用统一的数据标准,并动态更新。地方法规 · 宜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