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省人民政府负责老龄工作的机构应当建立全省统一的信息平台,提供基础数据、链接养老服务资源、记录养老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不良从业信息、接受投诉、举报等。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发展智慧养老服务新业态,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与养老事业结合,推动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与户籍、医疗、社会保障等信息资源对接,促进养老服务公共信息资源向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开放。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创新,支持社会力量设立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连接各类专业化服务组织,开展无线呼叫服务、远程监控、紧急救援等,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行、助医等服务。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