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四章 其他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第二十三条已修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对建筑垃圾出入口地面作硬化处理,清洗出场车辆,防止污染环境。运输建筑垃圾应当使用密闭式运输工具,按照规定的时间、线路运送到指定的消纳场地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防止污染环境。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26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