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四章 开发与利用第三十四条有效提倡自治县内少数民族公民在节日期间穿戴少数民族服饰,鼓励旅游文化服务行业人员在工作时间穿戴少数民族服装。地方法规 ·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