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第二条已修改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与绿色建筑相关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改造、评价等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