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五章 地方性法规的解释第三十八条有效地方性法规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后,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并自通过之日起三十日内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地方法规 ·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