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二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的第十五条有效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稿经各代表团审议后,由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再由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提出地方性法规草案表决稿,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全体市人大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地方法规 ·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