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第四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自觉接受选举单位、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2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