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修改为了加强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12月8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