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十五条有效有关部门应当将涉及各类市场主体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对市场机制能够调节、企业能够自主管理并可以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达到原设定涉企证照事项目的的各类证照,应当按照规定逐步取消或者改为备案管理。地方法规 · 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2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